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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2〕31号
关于2011-2012学年下学期进行网上教师评学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将开始进行网上教师评学,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教师进行网上评学,个别学院教师评学率偏低,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
所授课的学生班级均为被评估对象。
二、评学要求
任课教师在对班级课程网上登记成绩之前必须先对该班级进行网上教师评学。承担班级任课的所有教师均为评估人,要求评估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的学风情况进行评估。
三、网上教师评学办法
教师登录教务处主页,进入成绩报送系统,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密码错误请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找教学秘书重置),进入成绩报送的主页面。点击左侧的“成绩管理”将其展开,点击该框最下面的“教师评价单”即进入评学页面;或者展开“成绩管理”后点击展开“期末考试”,点击该框下面的“输入成绩”,进入到该成绩页面后,可以点击该页右上的“《填写教师评学单》”的链接直接到“教师评学单”页面(请任课教师务必选择正确的学年学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评完提交后,可以点击“返回成绩页面”按钮,返回成绩报送页面。
四、注意事项
教师必须进行网上评学后,该班级成绩方可进行登记。请教师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再进行教师评学。
五、结果公布
评学成绩将于下学期初公布。
六、问题咨询
系统使用中如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教务处俞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1162。邮件:aeok@hqu.edu.cn。
教 务 处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